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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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 

各党总支(支部),各部门:

2021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,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重申如下:

1、严禁违反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;

2、严禁值班值守脱岗、空岗、漏岗;

3、严禁公款购买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烟酒、土特产等节礼;

4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红包和消费卡等;

5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

6、严禁违规吃喝、违规进入私人会所;

7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福利和奖金;

8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;

9、严禁公款旅游、购买景点门票;

10、严禁参加各种赌博娱乐活动。

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,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把严明元旦、春节期间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。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做到预防在先、警示在前。

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,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做到过节不忘责任、过节不忘防控、过节不忘纪律,坚持廉洁过节、文明过节。

学院纪委将紧盯“四风”新动向、新表现,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,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,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,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

 

附件1  中共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

附件2  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

 

中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231


附件1中共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》.doc

附件2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.doc